「喂朴智旻,結婚的時候我要穿西裝。」她一掌重重地拍上桌子,張狂地笑著。

 

一直以來她都是這麼大剌剌的,絲毫不在意自己的形象、和氣質也扯不上邊。

運動比賽,她衝第一。

有誰被欺負了,她第一個跳出來。

有時候我受委屈了,她會一把摟住我,拍拍胸脯,舉起沒什麼肌肉的小胳膊說她保護我。

  

人人都說她像我的男朋友。

而我也樂得當她的「女友」。

  

#

  

「喂,朴智旻我肚子痛。」蜷縮在專屬她的懶骨頭沙發上,她的聲音悶悶的。

這是她一個月中難得像個女孩的時候,我朝她嘴裡塞進止痛藥,再塞了根巧克力棒。

被藥苦得皺起的眉頭得以舒緩,她靠到我身上。

她說結婚典禮上,她穿西裝、我穿婚紗。

她說要跳舞著進場,一邊跳舞一邊灑草莓口味的棒棒糖。

摸摸她的頭,是她說的我都願意。

  

#

  

一場車禍讓她再也無法行走了。

她不笑了、她成天足不出戶。

她再也不和我說婚禮的計畫了。窗外透進來的光,我看到了她淚光的反射。

  

好不容易讓她答應去外頭走走,她灑著麵包,看著鴿子聚集在她身邊,再離開。

推著輪椅,我摸著口袋裡的戒指,心跳有些加快。

在漫天飛舞的櫻花樹下,我單膝下跪,「妳願意嫁給我嗎?」

她捂著嘴,眼底充滿驚喜。

但驚喜很快就被悲傷取代,她不願意、也不想成為我的累贅,「喂朴智旻,你別娶我,我會浪費你的人生。」

「我不娶妳,會浪費我的生命。」這大概是我此生講過最肉麻的話,但也是最實在的話。

  

#

  

我抱著穿著西裝的她,穿著婚紗、踩著高跟鞋有些笨拙的進場——果然婚紗的裙擺還是太麻煩了。

但她笑得很滿意,灑著草莓口味的棒棒糖。

「喂朴智旻。」她拉住我的領口,逼迫我低下頭、強硬地吻住我,「以後要叫我老公。」

她露出張狂的微笑,「知道不?」

「我知道。」

  

「上帝使你活在世上,你當常常以溫柔端莊來照顧你的妻子,敬愛她,唯獨與他居住建設基督化的家庭。要尊重她的家族為你的家族,盡你作丈夫的本分到終身。在上帝和眾人面前,你是否願意?」

——「我願意。」

  

抱著她、我願意用我的一生去承擔她的重量和未來。

  

END.

  

 

古人說韓劇有三寶,車禍癌症治不好。

#為妳撐傘 已經占了兩寶,想想剩下一個寶不寫好像不完美,於是一個腦洞就這麼誕生了XD

希望大家喜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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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馬鈴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